今年6月是我国第9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本年度宣传月的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怎么做才能更好地守护我们的“钱袋子”?日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关解答。 根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通常采取装点公司门面、编造投资项目、混淆投资概念、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骗取群众信任,从而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如下向公众非法集资的情形,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11、其他类似情形的。 同时,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示群众,要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心家人特别是老年人投资动向;五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相关举报线索经核实采用后最高可奖励12万元。来源:南方网融媒体编辑:谢胜强责编: 施显彪审核:吕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