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普通公众哪些场合需要戴口罩?口罩怎样存放更卫生?什么情况下可以摘除口罩?看图了解↓↓↓来源:健康湛江融媒体编辑:刘智健责编: 施显彪审核:吕小兰
家长们注意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托育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托育机构进一步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在托3岁以下婴幼儿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即日起全省家长接送托要查验健康码严格托育机构进出人员管理通知强调,托育机构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及婴幼儿家长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要严格托育机构进出人员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物品进入。要维护园所门口接送托秩序,提醒接送托家长加强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合理距离,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家庭成员出现疑似症状体征及时就医,及时告知幼儿所在托育机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须全员接种疫苗,并动员婴幼儿家长接种疫苗。家长接送托要查验健康码托育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物资储备,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要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和婴幼儿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接送托家长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和工作人员、入托婴幼儿晨(午)检、全天观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等防控措施。要保证卫生保健人员在岗在位,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发现工作人员或送托家长体温异常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即红码、黄码)等情况,应拒绝其及其送托婴幼儿进入托育机构,引导到隔离区域暂时隔离,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婴幼儿监护人应向托育机构主动提供与婴幼儿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行程码、健康码。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应停止收托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收托,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在托婴幼儿、家长、工作人员的排查管理等工作。托育机构发生疫情后,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收托。机构工作人员、婴幼儿及家长解除隔离后返回托育机构工作或继续入托,应提交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来源:湛江发布融媒体编辑:刘智健责编: 施显彪审核:吕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