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智慧与绿色发展论坛在湛江举行。政企各界的领导、行业专家与合作伙伴齐聚一堂,围绕化工产业绿色转型与智慧升级展开深入对话,共同擘画高质量发展的未来蓝图。巴斯夫亚洲大型项目总裁林汉平,巴斯夫集团企业发展总裁白思丰,巴斯夫营养与健康业务部门总裁马丁·沃兰德,湛江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勇毅,湛江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牟治平,湛江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仁建,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孔海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杨杰东,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国际交流与外企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秘书长庞广廉等出席会议,共话产业变革新趋势。论坛伊始,林汉平登台致辞。他表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与湛江的深度协同,是实现绿色与智慧工业化的重要基础。基地致力于打造“灯塔项目”,为全球树立一个智慧、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新标杆。据介绍,基地将实现100%使用可再生电力,与传统石化装置相比,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约50%,在同类产品中具备领先的低碳足迹表现。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基地一体化的核心——全球首套主压缩机100%采用可再生能源驱动的乙烯联合装置已顺利投运。该技术通过电驱动替代传统方式,有效消除了关键直接排放源,为行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林汉平表示,随着项目全面投产,基地正从“世界级建设”迈向“世界级运营”的新阶段。未来,将聚焦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同时持续深化数字化应用与低碳技术创新,拓展合作生态,放大产业影响力。李勇毅代表湛江市委、市政府对论坛举办表示祝贺,并向与会嘉宾表示欢迎。他指出,当前湛江正加快构建“四绿一蓝”现代化产业体系,石化产业作为重要支柱,正迎来提质升级的关键窗口期。希望以本次论坛为契机,汇聚各方智慧,深化合作交流,共同探索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路径。同时期盼各位专家把更多先进理念、前沿技术、一流工艺带到湛江,助推湛江石化产业发展壮大。李勇毅表示,湛江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专班服务、全程代办、拿地即开工等措施,以优质的“政策+服务”,全力保障企业投资创业,诚邀海内外优质企业走进湛江、投资湛江、深耕湛江,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在主题演讲环节,庞广廉围绕《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十五五”发展趋势的思考》作权威解读,从产业格局、技术演进与国际合作等维度,勾勒出未来五年行业发展的关键方向。随后,张仁建与杨杰东分别就共建世界级绿色化工零碳产业园、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招商推介进行深入分享,全面展现了湛江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的坚实基础与广阔前景。论坛现场还举行了八组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一份份协议的落地不仅标志着合作的开启更串联起一条面向未来的绿色动能链条签约汇聚了多家重点企业在绿色能源、氢能利用、清洁燃料、港航协同,以及高端化工材料等方向的合作成果,是推动湛江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和战略性产业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产业界对湛江发展的高度认可,也释放出加快构建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集群的强烈信号。其中,巴斯夫与华东理工大学将围绕化工、材料及工业智能方案等方向建立合作框架,双方将聚焦智能场景打造试验项目,验证关键技术并形成可复制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巴斯夫将与南京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合作将从整体方法论层面切入,探索如何以AI与数字化手段,提升复杂系统与目标状态之间的一致性与可控性,助力打造更智能、高效、可持续的工程与制造实践。在随后的主题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围绕《智启五载,聚力落地——重塑绿色智能价值与竞争力》《携手制胜,与巴斯夫共创价值》深入对话。从全球视野到本土实践,从技术创新到产业协同,多方观点交汇碰撞,为行业转型提供了更加立体而清晰的路径参考。从一场论坛出发,凝聚的是共识,激发的是动能,链接的是未来。随着一项项合作加速落地,一幅以绿色为底色、以创新为引擎的产业新图景,正在湛江加速铺展。来源:湛江发布融媒体编辑:梁文睿责编:唐凯明审核:吕小兰






2026广东省城市篮球联赛(粤BA)21支参赛球队专属队旗、队徽、口号已经全新亮相。各支球队视觉标识与口号,深度融合广东各地市文化底蕴、城市特色与篮球竞技精神。队徽设计巧嵌本土地标、非遗元素与城市符号,兼具美学质感与专属记忆点;队旗配色鲜明大气,赛场辨识度拉满,尽显城市球队精气神;专属口号铿锵有力,凝聚着本土球迷的热爱与期盼。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每年4月1日起至4月12日止,湛江市行政区域的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在禁火期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违反本禁火令者,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