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9日从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被告人吴某、康某、邹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9年10月,邹某和康某因认为萍乡的冰毒质量很差,商量合伙购买甲基苯丙胺一起贩卖。后康某到吴某家问其能否搞到毒品,遂与吴某商量好一起购买甲基苯丙胺到萍乡贩卖,康某负责销路,吴某负责货源。吴某通过其“狱友”陈某(侦查机关称在逃)联系到湖南邵东卖家,谈好以18.5万元的价格购买1千克甲基苯丙胺,并且由吴某通过微信支付了0.5万元定金给陈某。 后吴某、康某、邹某携带筹集到的现金人民币15万元,乘坐邹某雇请的小车去购买甲基苯丙胺。到达邵东县后,康某与邹某取款1.8万元,并凑足2万元放入装有15万元现金的纸袋中。陈某到达后,康某又通过微信扫码支付1万元毒资给陈某。随后吴某单独和陈某乘坐小车到达交货点附近。吴某按一黑衣男子指示,在一辆后八轮货车车轮上拿到一个包裹后,乘小车与康某、邹某会合并将包裹放入康清单肩包中返回萍乡。 凌晨5时许,吴某等三人在高速收费站被当场抓获,经称量和鉴定,从康某包中查获的疑似毒品净重998.87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61.9%;从邹某包中查获的疑似毒品净重9.5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康某、邹某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运输甲基苯丙胺998.87克,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吴某、康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邹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吴某、邹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均有吸食毒品的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康某认罪认罚、吴某有多次前科、是累犯和毒品再犯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吴某、邹某提出上诉。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韵涵)来源:中国新闻网融媒体编辑:谢胜强责编:施显彪审核:吕小兰

图为民警敬礼送别功勋犬滨哒。 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云南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曼海边境检查站11岁退役缉毒警犬滨哒,11日在完成“最后一次巡逻”后永远离开了它的战友和警营。12日上午,曼海边境检查站举行了一场简单而庄严的告别会,送别滨哒。“愿你一路走好,来生我们还做战友。”训导员含泪写下悼念词。图为民警送别功勋犬滨哒。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滨哒是一只雄性德国牧羊犬,2010年6月生于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2011年随警犬训导员分配到曼海边境检查站服役,从此再未离开。图为滨哒凝望曾经战斗的地方。 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刚到曼海,面对气候炎热、车辆尾气严重的执勤环境,滨哒一度不太适应,整整三天都呆在犬舍像个羞涩的孩子。训导员每天都带着它在曼海大桥、怒江江畔遛弯,让它逐渐融入周边环境。图为滨哒与训导员。 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经过适应性训练,滨哒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每次到执勤现场都显得十分兴奋。第一天上勤,滨哒就协助民警检查行李500余件、车辆100辆次。随后的日子里,滨哒在曼海边境检查站过着忙碌且充实的日子,每日检查行李、作出反应、训练、休息……图为滨哒检查快递包裹。 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2017年5月17日,对于滨哒来说,是收获荣耀的一天。当天,执勤人员对一辆过往皮卡车及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但在车内却没有查到任何可疑物品。随后,在训导员的指挥下,滨哒在车辆备用轮胎处发现异常。后经“X”光机扫描仪检查发现,轮胎内装有许多块状可疑物。经拆开检查,执勤人员当场从轮胎内查获海洛因45块,净重15.71公斤。因表现突出,滨哒被评定为二级功勋犬。图为滨哒开展训练。 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2019年,9岁的滨哒视觉、听觉、嗅觉都出现机能退化,正式退役。图为滨哒检查卡车备用轮胎。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据统计,在服役期间,滨哒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参与执勤2320天,累计检查行李20万件,搜查车辆15万辆次,参与查获毒品80余公斤。 “犬1岁相当于人类7岁。退役时,滨哒也算是年过花甲了。不过,即便退役了,滨哒也一直活跃在禁毒一线。”曼海边境检查站站长易茂枝介绍,2020年1月,在滨哒的协助下,执勤人员在一物流车上的两个灰色帆布袋内,查获毒品13公斤。图为滨哒与民警一道巡逻。 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今年,进入4月,滨哒表现得异常不安。即便兽医为其进行诊治,仍不见好转。每天,只有当它看到执勤口岸时,情绪才稳定一会。 “滨哒每天都要坐立在楼梯口,久久凝望执勤口岸。那里是它最眷恋的战场。”训导员介绍,11日上午,滨哒到曼海大桥、执勤口岸完成了它最后一次巡逻后不久,就永远离开了大家。 曼海边境检查站民警在营区果林挖了一个墓穴,作为滨哒长眠的地方。墓碑面对着的,就是滨哒昔日执勤的地方。图为滨哒。 曼海边境检查站提供 “滨哒的一生都在奉献。执勤口岸有它灵活的身影,查缉现场有它敏捷的身手。如果有来世,我们还与滨哒做战友。”民警含泪为滨哒写下悼念词。(张锦难 唐霖源 朱洁)来源:中国新闻网融媒体编辑:谢胜强责编:施显彪审核:吕小兰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各类应用程序迅速普及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大量App通过捆绑功能服务一揽子索取个人信息授权,用户拒绝授权就无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变相强制用户授权。为聚焦解决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问题,规范收集个人信息活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实施该《规定》。《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四部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抓紧落实《规定》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来源:中国网信网融媒体编辑:谢胜强责编:施显彪审核:吕小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