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湛江市广播电视台《湛江新闻联播》融媒体编辑:周育宽责编:施显彪审核:李建文
“你们这么大老远跑过来给我们办理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让我们‘零跑路’,替我们节省了时间和费用,非常感谢!”4月23日21时30分许,“紫荆九号”轮船员激动地对湛江海事工作人员说。集中办理证书4月23日至24日,湛江海事局工作人员奔波160公里,从湛江霞山前往琼州海峡北岸徐闻港码头现场办公,为船员集中办理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等上门”变为“送上门”,得到了企业及船员的一致好评。据了解,4月19日,该局政务中心收到琼州海峡(广东)轮渡运输有限公司电话求助,因该公司政策调整,需要对公司自有船员进行等级划分,其中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船员分级重要参考,直接关系到船员薪资待遇问题。该公司有400余名船员急需办理证书,并且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且目前只能船员本人申办,但公司船舶24小时轮班运转,船员休息时间紧张,难以集中前往湛江市区申请办证。送证书到船头接到求助后,该局政务中心急企业之所急,组织“湛江海事巾帼服务队”于周末时间前往徐闻港现场办公,充分利用船舶靠港时船员短暂空闲时间,为船员开通受理、确认、制证、发证“一条龙”服务,切实回应群众“急愁难盼”,解决企业燃眉之急。宣讲水上安全知识现场办公期间,巾帼服务队还走进船舱,向船员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水上安全知识,解答船舶船员证书办理疑问。据悉,该局政务中心近年来不断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拓展“湛江海事巾帼服务队”服务内涵,便利企业及船员证书申办,推出了一次通办、容缺受理、非工作时间办理和延时办理等一系列便民举措,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通讯员:刘毓林 梁明明)来源:湛江海事局融媒体编辑:周育宽责编:赵意审核:李建文
今年4月30日至5月4日为“五一”劳动节假期(共5天)为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结合部分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领域特点4月24日湛江市教育局发布假期安全提示防疫安全重点不前往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扎堆,少聚集,多喝水,勤洗手;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防溺水安全重点溺水事故一直是危害湛江市学生安全的“头号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季。请家长朋友们认真落实安全监护责任,教育孩子熟记并做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交通安全重点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据事故分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教育引导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不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看手机、不听音乐;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无安全保障车辆,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或包租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离返校,不在非正规站点乘坐车辆。消防安全重点教育孩子正确认识火的用途和火灾危害;进入林区不玩火、不吸烟、不烧荒;不在室内、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居住场所不存放易燃易爆品,不采用易燃装修材料;不乱接电气线路,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保持生命通道畅通,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心理健康重点做好亲子陪伴,多关心、多倾听、多理解;传递正能量,塑造积极向上的思维;正确面对挫折,把挫折当做人生成长的基石;让孩子适当劳动,体验劳动者的伟大。同时请家长、教师们教育引导孩子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沉溺于网络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等切实履行家庭监管职责确保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来源:湛江发布融媒体编辑:周育宽责编:赵意审核:李建文
自2022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正式施行。该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有力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湛江公安在本平台开设专题普法宣传,为您解读该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立法亮点。本期小编与您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六大亮点 ▲点击图片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文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是该法的一大亮点。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对于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为预防再犯罪,法律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加强监管。亮点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亮点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亮点四: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预防有组织犯罪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并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此外,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亮点五: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具体包括: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亮点六: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此外,还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来源:法治日报、湛江公安融媒体编辑:周育宽责编:赵意审核:李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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