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结合立法法以及《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10月17日,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对《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渔业港区管理章程》进行主动审查。

审查采取实地调研和召开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对《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渔业港区管理章程》制定的目的、依据、内容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渔业港区管理章程》的合法性审查说明;各参会单位、代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该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强调,全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刻领会备案审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为重点,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宣传解读;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密切协作配合,着力提升备案审查专业化、科学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及“一府一委两院”、各街道办的协同配合,推进霞山区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湛江台记者李丽和通讯员郑东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