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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

创建时间:
2022-04-03 23:22:50
编辑:
刘智健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4月2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暨“两法衔接”和公益诉讼工作交流会,就如何做好湛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交流部署。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程进以及湛江市检察院和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配图  南方+ 陈思亮 拍摄


交流会通报了去年以来湛江市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刑事案件情况以及湛江市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并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共同商讨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难点、痛点问题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会议透露,去年9月以来,湛江市检察机关与市应急管理局联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两法衔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方面达成共识。今年,双方将继续落实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开展专业支持与协作,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形成协作共赢的示范效应。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日趋重视,检察机关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与高效办案成为迫切需要。会议表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立足各自职责,增强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司法保护力度。


程进提出,要高位推动“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抓早抓小抓好“预”字诀,建议由检察机关给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专题法治授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议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给企业工作人员上法治课;细化“两法衔接”工作标准,在证据认定、起诉条件等方面能统一标准,更具有操作性。


就如何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张和林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与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形成合力,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八号检察建议”,向市委提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举措;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要建立协同配合促进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加强对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宣传,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此外,湛江市检察机关与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就“两法衔接”工作达成共识:双方将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抓早抓小抓苗头,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来源:南方+

融媒体编辑:周育宽

责编:施显彪

审核:李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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