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发布 2022-02-08 22:31
为积极推进“春风利剑”专项行动,让全区人民群众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坡头公安分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行动,1月26日至2月2日期间,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行政处罚15人。


1月26日,麻斜派出所在对麻斜市场某香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负责人谢某荣(女,80岁,坡头麻斜人)无经营烟花爆竹资格证,并当场扣押总含药量1.62克的扁排爆竹共270小包(排)、总含药量3.72克的扁排爆竹共97小包(排)。经询问,谢某荣对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谢某荣已依法被行政处罚。


1月27日,坡头派出所在坡头区坡头镇某三家商店抓获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嫌疑人陈某明(男,68岁,坡头镇人)、易某米(女,49岁,坡头镇人)、李某弟(男,64岁,坡头镇人),现场扣押非法烟花爆竹一批。目前,易某米、陈某明和李某弟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2月2日,龙头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龙头镇中学附近和湛江农商银行龙头支行附近时,查获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庞某兴(男,27岁,坡头区龙头镇人)和庞某汉(男,44岁,坡头区龙头镇人),扣押非法烟花爆竹一批。经询问,嫌疑人庞某兴和庞某汉对其实施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庞某兴和庞某汉两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坡头发布
融媒体编辑:周育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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