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教育局发布
《湛江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作业负担实施方案》 对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和考试管理 作出明确规定 鼓励探索每周一天“无作业日” 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要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面批面改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要定期检查教师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 市、县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内容的指导,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验、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 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来源:湛江发布
融媒体编辑:刘智健
责编:唐凯明
审核:吕小兰